上海注册公司代理机构的博客

公司注册及工商登记相关资讯

股东增资义务的履行

公司增资是指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股东投人公司的资金或资产,是公司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公司存在、发展壮大的物资基础。公司增资不仅可以改变公司资金的配比,而且可以改变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公司增是公司重组的重要形式,应当按照公司规则进行。
《公司法》关于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股东履行增资义务。对此,《公司法》第179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增资就是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人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增资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就是向原有的股东再次发行新股份,或者向新的认股人发行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公司法》第83条、第84条、第86条的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采取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出资,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其签署的认股书缴纳股款。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