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资讯
最新文章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经理 王经理
手 机:18021007816
电 话:15800445486
电 邮:1228774572@qq.com
Q Q:2365743153 2145961313
地 址:宜山路515号2号18楼整层(3.4.9号线宜山路站)
上海公司注册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任免
注册上海公司类型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章程规定董事长的产生办法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由股东会决议更换;二是规定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决议更换;三是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一方或几方在董事会成员中委派并撤换。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更换时亦同。《公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国有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上一篇: 上海注册公司费用参考指南
下一篇: 差额缴税的物业单位是否必须具备相应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