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资讯
最新文章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经理 王经理
手 机:18021007816
电 话:15800445486
电 邮:1228774572@qq.com
Q Q:2365743153 2145961313
地 址:宜山路515号2号18楼整层(3.4.9号线宜山路站)
日本对公司名称的法律保护
日本对商业名称的法律保护主要体现在其《商法典》中。日本《商法典》第20条明确规定:“已登记商号者,对于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而使用同样的或类似的商号者,可以请求其停止使用之,但不妨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该法还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使用他人已登记商业名称者,除需承担民事责任外,并需承担行政责任,可以对侵害人处以5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上一篇: 上海注册公司费用参考指南
下一篇: 我国对公司名称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