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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公司回购股权或股份是加以严格限制的。这是因为,公司回购股权或股份的行为,从股东方面说就是股东撤回对公司出资的行为。而这很有可能使公司的责任财产非正常地减少,从而损及公司债权人的正当利益。比如: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上期末总资产100万元,注册资本50万元,所有者权30万元,负债70万元,公司资产(100万元)足以偿还负债(70万元)。如果公司用40万元回购公司80%的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将变更为:总资产60万元,注册资本10万元,负债70万元,所有者权益负10万元,公司的资产(60万元)不足以偿还负债(70万元)。如此,就违背了公司资产先债权人后股东的原则,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正是基于这一规则,《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合并、减资时,公司必须通知债权人,并应债权人的要求或者偿还债务或者提供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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