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示范文本
浏览次数:4065 | 发布时间:2017-04-02 17:35:11
上海公司注册代理机构小编近日了解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年以来在积极探索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查、联合惩戒、结果告知“五环相扣”链条式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同时,将督促引导企业全面、正确履行主体责任,作为重要的研究方向。
帮助、引导企业制定科学、可行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行标准,是建设法治型政府、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梳理汇编了《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主体责任清单(示范文本)》,首次全面界定出104类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主体的711项主体责任,并详细列明各项主体责任的履行指标和法定依据。“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中作为法定依据的2689条法条,是从281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逐一梳理而来,并遵循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在逻辑重新构建组合,最终形成完整的企业主体责任项目和指标体系。
同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还制定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探索建立履行主体责任信息自主公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巡查例检制度和监督评价制度,开发建设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信息化管理系统,力求在大部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