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晋升相关注意事项和规定
浏览次数:4922 | 发布时间:2014-10-20 09:13:16公司员工晋升相关注意事项和规定
A 注意事项
1.各部门统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员的晋升和晋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执行委员会,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所以晋升(晋级)人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部晋级评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有监督、考核的权利和义务。
B 其他相关规定
1.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式上任。
2.聘任期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陈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