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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聘用制度

浏览次数:3960 | 发布时间:2014-10-10 10:19:30

公司员工聘用制度

1.录用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外地户口人员提供当地暂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学历证明、学位证、(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应在人职两周内提交上述证件。
2.员工录用后,应到公司安排的医院进行体检,如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将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员工录用后,如发现其应聘时提供的证件或资料与事实不符,公司将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为便于紧急联络,员工个人资料(如日常住址、电话等)有任何更改,必须尽快通知人力资源部。
5.公司招聘录用员工采取回避原则,即各级管理人员亲属不能聘用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职位。
6.公司鼓励员工向急需招聘但市场人力资源紧缺的岗位推荐适合的人才,如被公司录用,公司将酌情给予推荐奖励。
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会根据需要进行人力调配,部门及员工应从公司全局利益出发,予以支持。
(1)公司经营业务发生变化。
(2)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或部门职能发生变化。
(3)人才合理流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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