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公告的形式
浏览次数:4265 | 发布时间:2014-08-13 09:07:45凡是规定了公司登记公告的国家和地区,其法律均要求通过一定的形式发布登记公告。但是,各国对于公告的具体形式又各有不同。德国规定所有的公司登记必须在《联邦司法部公报》上公布,并同时至少在另一份期刊上,通常是当地报纸上登载。有的国家则只能在登记机关指定专门公司登记公报上发布。如我国《企业法人登记公告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公告的基本形式为期刊,—刊名为《中国企业法人登记公告》,规格式样和组织发布时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规定。”有的国家则规定在当地商业报纸上发布。更有的规定应在公告场所揭示公告三天,等等。从理论的思维来说,除上述方式外,还可以是其他形式,如网络、电视媒体等。不过,对公告形式的选择应把握一个基本原则,即它应当具有公开性和相当的影响力。不具有公开性的形式不能采用,如内部刊物等。在保证公开性的前提下,越是影响广、读者面宽,则越适合于选择作为登记公告的形式。另外,就像德国那样,登记公告的形式还可以是一个组合,即同时在多个种类的媒体上发布。从公告的效果看,组合形式无疑优于单一形式。还有,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达和方便,为了方便公众阅读和查询,选择指定的网站作为发布登记公告的形式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网络形式应当是未来公司登记形式发展的方向。
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上海注册公司老字号工商登记代理机构,十多年专业代理上海公司注册,提供注册上海公司、外资公司注册、内资企业注册、上海自贸区注册公司、三类医疗器械注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注册食品公司、个体工商户注册、上海注册公司查询、上海工商疑难查名、快速注册上海公司及上海代理记账等一站式服务,累计代理注册各类公司企业5万余家。提供的上海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规范透明,上海注册公司费用公道。同时保障个人信息不会被泄露,全力响应国家号召,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程服务,特殊行业出照快,免费提供注册地址。欢迎垂询!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注册公司官网:http://www.zcgsh.com/ 咨询电话:021-54205219 021-5459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