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资讯
最新文章
联系我们
联系人:王经理 周小姐 汪先生
手 机:13166151059
电 话:13166151386
电 邮:1228774572@qq.com
Q Q:2365743153 2145961313
地 址:宜山路515号2号18楼整层(3.4.9号线宜山路站)
由于公司名称预登记只是基于特定目的的专项登记,因此申请公司名称预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较之申请公司立登记,要简单得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 8条,申请公司名称预登记,只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材料:(1)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收到上述文件后,应当作出是否核准预登记的决定。决定核准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申请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登记的,应当签发不予核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名称预登记申请的审查,执行公司名称登记的原则。
上一篇: 上海注册公司费用参考指南
下一篇: 注册物流公司的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