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浏览次数:4410 | 发布时间:2013-11-14 14:07:59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由于任职、受雇和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和枉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例l:日本人山本受其所在公司委派来华,在一家中日合资公司任职。根据合同,山本在华工作期间的工资分别由其所在日本公司和中日合资公司各支付一半。虽然山本的一半工资由日本公司支付,但是由于他任职的地点是中国,根据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劳务提供地原则,其由日本公司支付的那一半工资也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2:韩国人金某在华工作期间在上海市购置了一处房产,回国以前将该处房产转让给了一家泰国公司驻华代表机构,并取得一笔收入。虽然金某是韩国人,他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是泰国机构支付的,但是,由于其房产坐落在中国境内,根据转让不动产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坐落地原则,金某取得的此项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