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浏览次数:4310 | 发布时间:2013-11-14 14:08:23纳税人的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由于任职、受雇和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和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矽卜的企业、其他经i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有关规定交付给派出单位的部分,凡能提供有效合同或者有关凭证的,经过税务机关审核以后,允许从其境外所得中扣除。
例:中国作家张某将自己所著的一部小说交由法国一家出版社出版,并收到该出版社汇来的稿酬5000欧元。根据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来源地判定的使用地原则,张某的著作权是在法国使用的,因而,他取得的这笔稿酬所得属于来源于法国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