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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合并的业务流程

浏览次数:5540 | 发布时间:2013-10-20 18:13:37

创业者或投资者在注册上海公司的后续发展中,有的需要进行公司合并。公司合并是一项系统工程,参加合并的各方都应当按照业务流程操作。关于公司合并的业务流程,《公司法》第174条有这样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O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下面我们从实务角度将两个以上无控制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复杂合并的业务流程总结如下:


第一阶段,达成合并意向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由有意参加合并的各公司管理层或者股东首先做试探性接触和初步谈判。当拟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均示合并意愿,并就合并的基本原则事项诸如合并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合并后:O司的实际控制人、合并后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目标、合并作价的方法和原、工作流程和时间表等达成初步一致后,各方可能会订立保密协议和没有法约束力的合并意向协议。


第二阶段,披露调查阶段。这个阶段拟参加合并的各公司要彼此披露计价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明细表,同时还要彼此披露主要股东情况、公业务现状、无形产的构成、重大合同和诉讼的情况、员工构成及其他重大长期事项。也可以安排彼此进行尽职调查,以便增进拟参加合并各公司之间彼此了解,为下一步的商业谈判创造条件。个阶段工作的目的是为最终确定合并方案及合并作价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评估及协商作价阶段。公司合并也是交易,其实质是参加合并各公司股东股权的“合伙”交易,因此要在评估的基础上对参加合并的各公司的股东权益,或者说股东的股权进行协商作价。只有参加合并的各方就其投人合并后公司的资产总值、负债总额即股东股权的价格达成一致后,才能确定各股东在合并后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协商的持股比例与其向合并后公司投之间的差异。这是因为各方投入合并后公司的都是资产和负债,不作价就无法进行合并后公司的股权分配。所以合并作价是公司合并过程中的商业事务,接关系到参加合并各方的股东的切身利益。作价高了本公司的股东就会从并后的公司中分得较多的股权,作价低了分得的股权就会少。


第四阶段,权力机构通过合并决议的阶段。在披露调查阶段完成且各方对合并作价达成一致之后,合并方案就可以最终得以确定。合并方案确定之后,拟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就可以向公司的权力机构呈报合并方案。合并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否则公司不能合并。


第五阶段,公告阶段。根据《公司法》第174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法》之所《这样规定,原因如下:(1)债权债务关系具有人格的成分,债权人是基于对债人的人格信赖,才同意赊、贷的,公司合并后,债务人的人格发生了变化或者债务人的人格已经归于消灭;(2)公司合并后虽然公司的规模扩大了,资产增了,但公司的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一定增加,因此,合并有可能伤害到债权人的益。参加合并的各公司都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公告,这是公司合并必经的法律序。根据《公司法》第205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在合并不依照《公司法》的规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阶段,接收债权人回函,处理债权人事项。如果债权人回函无异议,参合并的各公司需要将债权人的回函收集整理妥当,以备报经公司登记部门核时使用。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后30日之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在公司公告后日内,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如果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或者提供担保,公司就只能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公司不能合并。


第七阶段,公司注销、登记、变更登记阶段。当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告满45,且无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持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均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以行了处理后,就可以根据合并方案办理有关公司的注销登记、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了。过去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先注销因合并不再存续的公司,然后才能行设立公司登记(新设合并)或者变更公司登记(吸收合并)以及设立分公司,使得公司合并的相关登记工作手续繁杂,程序混乱,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的情况下,操作起来非常困难。201 1年1 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该意见第4条明确规定公司合并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的,自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之后,申请人可以同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记。其中,不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的关登记机关应当加强登记衔接。需要层级衔接的,上级登记机关要主动调;需要区域衔接的,先收到有关咨询、申请的登记机关要主动协调。参加合并各公司可以同时按照合并方案办理有关公司登记的各项工作。


第八阶段,后续工作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包括各公司财务账目的合并,并后公司行政班子的建立、行政机构的建立、员工的安排、业务的整合、市场整合、合同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处理等,以及不在存续公司税务、海关、外事项的最后处理和工商注销工作。这些工作有的可能在合并之初就开始筹,在合并过程中已经着手解决,但有的可能需要一直等到合并工作的收尾阶段才能最后完成。
上是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提出的公司合并八个阶段所要{工作,在实务中公司合并是非常复杂的,前边已经说过,它涉及方方面面的利受到方方面面的管控,如企业资质、生产经营许可等,在实务中是非常难办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并的业务流程操控公司合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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