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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