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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公司解散

公司合并,如果是吸收合并至少有一家公司需要解散,如果是新设合并至少有两家公司需要解散。公司分立,在新设分立的情形下,被分立的公司需要解散。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的需要而解散的,虽然也是解散,其结果也是公司这个民事主体的消亡,但不同于其他情形下的解散,无须通过清算程序。所以,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称其解散,如称其注销更贴切。因为,虽然解散的公司作为民事主体已经不复存在,但E对他们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关系并不消灭,并且有法定的承继人。公司因了结民事关系而行的解散与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行的解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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