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册公司实务中曾遇到一个因错发出资证书而引起的纠纷。一家很具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向员工集资(先不论集资是否合法),但公司却向员工发放了出资证书,结果在公司退还集资款时,许多员工不接受,要求确定自己的股东身份并要求参加公司利润的分配,公司无法满足员工的要求,结果员工将公司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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