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如下文件: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经理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书;2.由原承办单位或原批准机关出具的,同意注销登记的证明正本;3.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及其他有关事宜清理完结的证明材料正本;4.登记证及代表证和全部公章;5.《登记注册委托书》。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00号(兆丰环球大厦)13楼J、25楼C、E、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