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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浏览次数:5359 | 发布时间:2014-11-22 10:46:55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三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喲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O)上海注册公司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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