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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书的保存年限

浏览次数:5116 | 发布时间:2014-10-25 10:29:44

公司文书的保存年限

1.永久保存的文书。章程、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议事记录、重要的制度性规定;重要的契约书、协议书、登记注册文书;股权关系文书、重要的诉讼关系文书;重要的政府许可证件;有关公司历史的文书;决算书和其他重要的文书。
2.保存10年的文书。请求审批提案文书;人事任命文书;奖金工资与津贴的有关文书;财务会计账本、传票与会计分析报表以及永久保存以外的重要文书。
3.保存5年的文书。指不需要保存10年的次重要文书。
4.保存一年的文书。指无关紧要或临时性的文书。如果是调查报告则由所在部门主管确定保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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