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资讯
最新文章
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经理 王经理
手 机:15021843888
电 话:15021294888
电 邮:1228774572@qq.com
Q Q:2365743153 2145961313
地 址:宜山路515号2号18楼整层(3.4.9号线宜山路站)
经济责任观
经济责任观
企业社会责任观第一阶段:经济责任观
最初的社会责任观的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在于履行其经济责任,即企业及其管理者只对股东负责,企业并非社会道德的承载者,社会中只有个人才是道德约束的对象。总之,他们为,创造利润是企业存在的唯一目的。持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人物是著名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密尔顿·弗里德曼(M.Friedman)。一观点与古典学派和自由主义学派的“利润最大化”观点并没有实质区别,他们虽然提出了社会责任的概念,但是并没有改变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实质。
上一篇: 上海注册公司费用参考指南
下一篇: 利益非相关社会责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