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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浏览次数:5567 | 发布时间:2014-08-03 12:18:49

上海注册公司流程里,有提到税种的核定环节,很多注册上海公司的创业者并不清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做一说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指纳税人和年货以上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其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个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以外,纳税人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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