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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此解释,公司的住所,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的地方。。而按此解释,作为概念是不够周延的,它未能包容公司住所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所需要的基本要素。第一,公司住所必须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住所。第二,公司的住所必须经过登记。。第三,公司的住所应当是对公司管理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的地方。综合上述三个要素,公司住所的定义是:公司住所,是指记载于公司章程的并由法定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机关所在地或公司主营业所在地。
公司住所与公司的经营场所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经营场所是公司从事具体经营活动的一切地方,其范围比住所广泛。一个司可以有多个经营场所,而且可以经常变动,但公司只能有一个住所,且不能随便变动。公司住所须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而公司营业场所则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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