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服务内容 >> 如何注册公司 >> 上海公司注册一公司一名称的原则

上海公司注册一公司一名称的原则

浏览次数:4246 | 发布时间:2013-11-25 19:58:02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标识,是此公司与彼公司相区分的直接依据。为了确实做到使每个公司的登记信息具有唯一性,以方便上海公司注册管理,方便政府对公司经营行为的监管,特别是为了方便公众对公司的识别和对上海公司注册信息的查询,方便在诉讼中对诉讼主体的确定,就需要采取一个公司一个登记名称的原则。在设立登记时,登记机关只能允许申请人申报一个公司名称,在登记簿上也只能登记一个名称。如果公司改变名称的,可以依变更登记程序变更公司名称登记。但在采用新名称后,原公司名称就同时作废。一公司一名称的原则是为各国立法所共同肯定的。我国《上海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第1 1条明确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可见,我国立法是明确肯定一公司一名称的公司名称登记的原则的。

 

上一篇: 关于我们
下一篇: 財产转让所得怎样计算缴纳所得税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alt=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alt=

    官方微信

  • © 2024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上海壹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提供上海注册公司注册上海公司上海公司注册等工商登记服务! 隐私权政策 企业博客 网站地图 沪ICP备13033183号
    总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免费咨询电话:13391149099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150-2138-488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