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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登记

浏览次数:5069 | 发布时间:2013-11-01 11:36:22

根据《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登记,公司公告终止。在公司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登记机关,向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从而最终达到消灭公司民事主体资的目的。只有当公司经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后,公司清算过程才算完结,清算工作才算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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